
株洲市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拆違保安行動的通告
株政告〔2022〕2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刻汲取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在全市開展自建房拆違保安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圍內凡未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有關許可內容進行建設(如擅自改變承重結構、加層、擴建等)的行為及其形成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依法認定為違法建設。
二、居民自住房改變用途用于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建筑與消防嚴重安全隱患的,比照違法建設行為處理。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必須徹底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規強制恢復自住用途。
三、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應當主動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對存在安全隱患、妨礙城鄉建設、破壞城市管理、損壞公共利益的違法建設進行拆除。
四、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應積極配合調查,如實提供相關資料,主動申請合法性認定和房屋建筑、消防安全鑒定,通過暫停經營、出租、居住和維修、加固、拆除、重建、搬遷等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對經判定需要立即拆除而未自覺主動拆除的違法建設,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應當在通知的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予以拆除。
六、對未履行房屋安全管理等責任,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員傷亡的,依法依規、從嚴從快追究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責任和全過程終身追究設計、施工、鑒定單位及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嚴禁城鄉居民新增任何違法建設,如有違反,依法追究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和設計、施工單位及人員的法律責任,并嚴厲追究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監管責任。
八、對阻礙專項行動、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鼓勵村(社區)組織設立有群眾代表參與的拆違保安監事會,推動和監督轄區內拆違保安工作。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建設(含在建)、房屋嚴重安全隱患情況和工作人員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等行為。經核查,屬于職能部門未掌握的情況,對第一舉報人每起獎勵現金1萬元。
舉報電話:0731—28682435(工作時間)
舉報網站:http//cgj.zhuzhou.gov.cn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責編:譚舒文
初審:譚舒文 二審:譚舒文 終審:于芳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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